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12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抽检不合格酒类产品58度台湾高粱酒特醇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此前,该局于12月5日即时发布了抽检不合格酒类产品台湾高粱酒(陈年)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抽查检验,厦门市同安区民兴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58度台湾高粱酒特醇(产品批号:2016-01-15),酒精度项目不合格。今年11月23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同安区民兴酿酒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经查,同安区民兴酿酒有限公司销售的该批次产品共10件,已销售10件,无库存。该公司已按规定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于11月23日启动召回,向大同市场监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检查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南北温差大,酒精易挥发,造成抽检时酒精度未能达标。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当即进行整改,加强酒精度监控,同时及时更换密闭容器。
此前,厦门皖古香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批号为2016-11-29的台湾高粱酒(陈年),经抽查检验,总酯项目不合格。今年10月28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皖古香泉酿酒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并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经查,该批次台湾高粱酒(陈年)产品共生产200箱,已销售200箱,无库存。该公司已按规定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于10月28日启动召回,向大同市场监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12月5日,目前召回数量为零。经调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存储不当造成。对此,该公司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存储条件进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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