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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最严控烟令”明年1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0-01-14来源: 作者: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陈莉 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出台了最严控烟令《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武汉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包括餐饮及休闲娱乐场所。《条例》的最大改变在于扩大了禁烟范围,正式规定武汉市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含电梯轿厢)、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也就是说,不仅学校、医院、机关等工作场所禁烟,网吧、饭馆、咖啡馆、酒吧等餐饮及休闲娱乐场所也全面禁烟,不留限制吸烟区,不留过渡期,因此被网友们称为最严禁烟令。

  有市民认为,露天场所就可以随意吸烟了。实际上并非如此,不带顶的区域也存在禁烟区。《条例》规定,以下室外区域禁止吸烟:以未成年人或孕妇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教育、医疗等场所的室外区域;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露天观众座席和露天比赛、健身、演出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等。有些人在人群中抽烟,全然不顾周围人的感受,以后这些行为就属于违反《条例》的行为。武汉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李俊林说,根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排队等候的队伍中、人群密集区域吸烟,不得乱弹烟灰、乱扔烟头。并且,任何人有权要求这些人立即停止吸烟。《条例》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据武汉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执法人员介绍,罚款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禁烟区域吸烟的,如果经过劝阻立刻停止抽烟,可以不予罚款或者处以50元罚款;如果拒不改正,可处200元罚款;态度恶劣的,可处500元罚款。如果是50元罚款,执法人员可以现场收缴;罚款200元以上,则需由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根据《条例》规定,武汉市10个部门拥有禁烟执法权,包括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城市轨道、市场监督管理、商务、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这些部门有权在所管理的区域进行执法。比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学校、托幼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的控烟工作,有权进行罚款;公安部门负责校车、宾馆、歌舞厅等场所的控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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