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30大类食品,共抽检779批次,其中合格758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率为2.70%。
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福州市台江区郝太爷小吃店销售的自制油条(生产日期:2019/7/1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豆制品不合格2批次:福州市台江区善锦餐饮店销售的嫩豆腐(非即食,生产日期2019/7/3)、台江区福享洲餐饮店销售的嫩豆腐(生产日期:2019/7/9),均是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
餐饮企业检出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福州万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富力威斯汀酒店销售的上海青(批号:2019/6/26),啶虫脒项目不合格;台江区腾家湾餐饮店销售的牛瘦肉(批号:2019/6/26),克伦特罗(以盐酸克伦特罗计)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福州渔傅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活菜鲟(批号:2019/6/26),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福州市长乐区闽鲜汇酒楼销售的黄瓜鱼(批号:2019/10/22)、长乐区吴航余瑞烤鱼店销售的黑鱼(批号2019/10/22),均是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流通环节检出1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其中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蔬菜3批次、水产品8批次。这2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分别是:台江区阿勇鲜肉店销售的土鸡(批号:2019/6/27),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长乐区首占谢珠英肉摊销售的猪肉(批号:2019/10/22),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等2个项目不合格。
3批次蔬菜不合格:台江区阿金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批号:2019/7/8)、台江区黄自益蔬菜摊销售的上海青,均是啶虫脒项目不合格;台江区阿金蔬菜摊销售的生姜(批号:2019/7/8),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2个项目不合格;
8批次水产品不合格:福州市台江区志红水产品店销售的白鲫鱼(批号:2019/6/30),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台江区陈陈乃阳水产品店销售的小兰花母蟹(批号:2019/7/3)、台江区陈祥基水产品摊销售的菜鲟(批号:2019/6/25),台江区张瑞文水产品销售的兰花母蟹(批号:2019/6/25)、兰花公蟹(批号:2019/6/25)等4批次食品均是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明德路分公司销售的草鹂鱼(批号:2019/10/15黑鱼),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明德路分公司销售的大黄鱼(批号:2019/10/15),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等2个项目不合格;福清市音西叶雅平鲜水产品店销售的大黄鱼(批号:2019/10/22),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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