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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第三季度受理投诉10252件

发布时间:2020-03-04来源: 作者: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日前,四川省消委会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252件,解决10103件,投诉解决率98.5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4.4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7.86万元。

  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3892件,占投诉总量的37.96%,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从投诉商品类别来看,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居前三位。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526件,占投诉总量14.88%;食品类投诉1065件,占投诉总量10.39%;服装鞋帽类投诉989件,占投诉总量9.65%。与2018年同期相比,房屋及建材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医药及医疗用品类的投诉量明显增加。

  第三季度互联网服务类投诉较往年有所下降,但仍为消费纠纷多发领域,在线购买火车票、飞机票纠纷较多。今年8月,消费者胡女士在某网络平台购买成都至南充的往返火车票,发现通过非12306通道预订方式购票,平台要额外收取优惠券费用30元,优惠券享受快速退改签、短信提醒服务等,并且取消不掉。消费者无奈,支付了30元优惠费用。消费者认为该行为属于捆绑销售,向四川省消委会投诉。经查,消费者预订火车票时所选的是优享预订套餐,需要支付优惠券费用,订购页面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能否取消该项费用以及取消的正确方式,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经调解,经营者退还30元优惠券费用。

  四川省消委会表示,如今,足不出户就能在线购买商品或服务确实很方便,但网络消费具有虚拟性和跨区域性特点,消费者无法完全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大型的网购平台,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性条款。此外,要注意保留证据,如下单付款凭证、商品宣传信息及聊天截图等,以便发生纠纷及时有效维权。

  遍布大街小巷的自动售卖机确实很方便,但其中也存在着不少潜在的安全风险。今年7月,阿坝州理县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称某自动售卖机的香烟、饮料等都是过期的,且无法找到经营者。经消委会调解,经营者及时履行了换货手续,清理更换了自动售卖机内的过期商品。

  自动售卖机作为新兴商业模式,矿泉水、饮料、方便面等逐渐成为标配。然而,个别经营者因未严格履行验货义务,未及时清理不合格商品,导致消费者买到过期、变质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四川省消委会呼吁,自动售卖机商家要定期检查清理商品,同时在自动售卖机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放心选购、及时维权。消费者通过自动售卖机选购食品,要仔细检查食品包装有无破损以及是否在保质期内,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或向消委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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